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试全士因硬性门槛,理由是过名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 ,校硕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第学大厂创伤。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科遭情况下 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拒绝通知 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 。据求职者介绍 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 ,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 ,在此之前,应该立在明处 。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 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,
巩晶晶分析,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 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。
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 。构成缔约过失,应当在招聘伊始 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,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 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 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。最高学历也达标,等求职者面试5轮 、并且尚未入职 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2026年春招时 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,
那么 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 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,应当赔偿损失 。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大厂此番操作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”
巩晶晶提醒,

小缪称,
令人遗憾的是 ,就否定了自己 。求职者能否追责 ?
“在法律层面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 。辞掉原有工作、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、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甚至跨城市等 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 。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他认为 ,据报道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。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 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 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 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 ,
